台灣Covid-19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嚴峻,有不少的公司為了避免員工上班途中受感染,改採居家工作(遠距辦公)。除了改變工作的形態外,同時公司也要注意相關的法令及規定以免未來勞檢時收到罰款!

什麼!居家辦公也要打卡?
遠距工作和到辦公室上班最大的不同,就是出勤紀錄方式的改變。因為員工無法公司打卡,但是《勞基法》中已明定,雇主應備置出勤紀錄,並屬於雇主的法定義務,更必須逐日記載至「分鐘」,所以即便是在家工作,公司仍然要提供出勤紀錄,也就是員工居家辦公也必須打卡!至於出勤狀況的紀錄方式,則可以運用App線上打卡、電話、手機打卡、網路回報、客戶簽單、通訊軟體等電子方式記載出勤紀錄,只要是能夠提供稽核的紀錄工具都可以。另外為了避免遠距工作出現工時的爭議,雇主可以和勞工事先約定好工作時間,並依約履行,實際出勤狀況也可由勞工自行記錄(如:工作日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