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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源:www.baike.com)

台灣人加班已司空見慣,能不能領到加班費是上班族苦惱的事,且微薄的加班費需不需要繳稅也困擾著上班族,依照經濟日報報導所提,台北國稅局表示,假日上班的加班費,若一天時數沒超過八小時,可免繳所得稅。

 

什麼是假日加班呢?假日加班費的包含三個條件

1國定假日

2例假日

3特休假日執行職務所領到的加班費,

這三個與平日加班所領到的加班費,是否須納入所得、繳納綜所稅的稅務規定稍有不同。

若雇主要求假日加班,當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個小時,所領到的加班費,可免納所得稅,加班的時數,也不須計入每月總加班時數內。

若超過八小時,例如:工作了10個小時,多出來的兩小時,與當月其他加班時數加總後,如果沒超過每月46小時,可免稅若超過,則得依規定報繳所得稅。

若以正常時間來說,加班的工時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能超過12個小時,一個月內不可超過46小時,而在上述加班時數限度裡領到的加班費,可免納所得。以每日正常公司八小時來計算,意即平日每日加班時數在四小時內可免稅。 

另外,有部分公司的加班費是採每月定額發放,不論是否有加班或時數長短,一律給予相同金額。採這類給付方式的公司,加班費性質等同於津貼,就不可適用免稅規定,須繳納所得稅。

依報導整理如下:

加班型態

計算方式

加班稅額

一般加班

當日連同正常時間≦12小時,當月加班≦46小時

免稅

假日加班

當日加班≦8小時,當月加班≦46小時

免稅

其它

加班費是採每月定額發放,不論是否有加班或時數長短,一律給予相同金額,加班費性質等同於津貼。

須繳納所得稅。

 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,經濟日報  記者吳佳蓉
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681025-%E5%81%87%E6%97%A5%E5%8A%A0%E7%8F%AD%E8%B2%BB-%E6%9C%89%E6%A2%9D%E4%BB%B6%E5%85%8D%E7%A8%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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